5月5日,五一节后第一天,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申震,一天执结四件执行案,受到案件当事人和群众的热烈赞誉,彰显了申法官放弃五一节假日不辞辛苦、坚持不懈执行案件的成果。
五一假期间,申法官放弃与家人团聚、外出旅游的机会,全天候办理执行案件,劝解当事人,释法明理,采取强制措施,因案制宜,确保案件及时执行。5月5日,共有四名被执行人主动前来履行法律义务,四件案件全部执结。
四起案件分别为:(一)马某申请执行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27000元。申法官将被执行人张某传唤至法院,向其讲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苦口婆心劝导和再三督促,最终申请人马某主动放弃一千元,张某偿还26000元,促使案结事了。(二)高某申请执行王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标的16000元。在劝说无果下,申法官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某银行账户上的16000元存款冻结。慑于执行措施的威严,王某迅速将执行款交到法院,希望尽快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以防因影响资金周转造成对其生意不利。(三)张某、姬某夫妻申请执行周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标的6356元。申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周某家中走访,耐心劝导,但周某置若罔闻,迟迟不肯履行。申法官遂将其财付通冻结。五一假期周某在外地旅游时受到限制,无法进行消费,立刻打电话联系法官,假期一结束便来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四)程某申请执行邢某、鹿某夫妻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标的35944元。被执行人视法律责任和社会道德于不顾,顽固逃避执行。在邢某、鹿某夫妻准备趁假期外出旅游休闲之际,申法官果断将邢某拘留。鹿某眼看着不仅旅游泡汤了,丈夫也被拘留了,感觉颜面尽失,深表后悔,遂送来全部执行款,希望邢某能尽快出来,过正常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