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被执行人的脉,看破被执行人心里打的“小算盘”,8月9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建民巧执行,成功执结一起棘手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据悉,付某与董某曾签订了一起房屋债权转让合同,然而当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董某却不愿支付下余的45000元房款。于是,付某将董某诉至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于2018年8月23日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即董某于2019年2月3日前将下余房款45000元付清。董某拒不履行生效的和解协议,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建民来到被执行人董某的宁陵老家走访。通过与董某的沟通,王建民了解到,董某仗着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房子已经属于自己,况且自己年事已高,就自认为不管是申请人还是法院,都拿他没办法。如果这样一直拖下去,房屋余款可能就会不了了之。王建民耐心向董某明理释法,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董某听后,表示愿意还款,但是希望法院能容他些许日子筹集执行款。
然而,所谓的筹集执行款,不过是董某的缓兵之计。董某玩起了“失踪”,电话也打不通了。鉴于这种情况,王建民果断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在董某家门口及其村庄人口集聚处张贴。悬赏公告发出后不久,董某主动给王建民打来电话,声称自己不在老家,现在手头太紧,自己也年级大了,家里就剩那么点养老钱,生活实在困难,希望再缓个几年给申请人。王建民深知董某心中的“如意算盘”,将计就计,顺着董某的话说,这样的建议得需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才行,建议他到法院向领导解释。第二天,“失踪”的董某现身法院,王建民迅速下了拘留决定书,并郑重告知董某,如果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仅将被司法拘留,还要被处罚5000元。
面对强大执行措施的震慑,“自投罗网”的董某赶忙联系家人送来了45000元执行款,此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得以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