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建民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担保人与被执行人系亲戚关系,遂采取“攻心为上,攻城为下”的计策,让担保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快速将借款执行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6年5月6日,徐某以开店为由向张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王某签下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承诺书。借款逾期后,徐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欠款。张某无奈,遂诉至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徐某于2019年5月1日前偿还张某本金3万元;二、王某对徐某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徐某无视生效的和解协议,仍拒不偿还,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王建民经调查了解到,担保人王某是一名公职人员,且王某是被执行人徐某的亲戚,两家关系很好。为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王建民决定另辟蹊径,从王某身上找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采取“攻心为上”的计策,达到让担保人主动规劝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效果。“你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理应为诚实守信作出表率。现在因为这笔欠款,给自己的职业生涯抹上污点,抹黑自己在同时和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值得吗?”王建民娓娓道来,向王某阐明利害。王某听了连连点头,深表惭愧。后许某在王某的劝解下,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此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圆满、快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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