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被执行人睢县耀发百货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郑某在睢县法院执行法官钱辉的陪同下,来到申请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县支行,将200万元执行款交给了银行。
原来,在2017年该百货公司向中原银行贷款500万元,用于公司运营,贷款期限自2017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1日,但逾期后,该百货公司却不及时偿还贷款,经睢县法院调解,该百货公司可分三期偿还贷款及利息,但该公司并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
2019年10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睢县法院依法查封了该百货公司担保人(浙江籍)的房产。2020年7月13日,在睢县法院执行法官钱辉的带领下,5名执行干警驱车千里,前往浙江寻找该公司的几位负责人(浙江籍)。当时沿途正逢汛期,执行干警冒着连绵数天的大雨,在几位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杭州、金华等地来回穿梭,打听消息,但几位被执行人早已躲藏起来,且被执行人家中的家人拒不配合,对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充耳不闻。后来,身在金华市躲藏的被执行人施某(该公司法人代表)通过和家人电话,知道了睢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回奔波的消息,心中有些过意不去,也想到躲避执行不是长久之计,于是主动联系到承办法官钱辉,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历时6天,驱车两千多公里,多处奔波的千里执行终于划上完美句号。
和执行干警见面谈妥后,7月29日,郑某代表公司来到睢县履行了200万元的贷款,剩余的欠款和申请人达成协议,分两次还清。这一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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