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睢县法院董店人民法庭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刘某家中,经过对刘某耐心劝说,终于将刘某说动,成功执结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原来,申请人蒋某和刘某系前后院邻居,刘某在蒋某屋后栽种两颗石榴树和一颗槐树,后来三棵树已长成,树的枝叶扫到蒋某的房子,给蒋某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后蒋某多次找当地司法所调解,刘某都拒不清理。此案2021年6月,经睢县法院判决刘某侵权后,刘某只伐掉了槐树,削剪石榴树枝梢,没有彻底清理剩下的两棵石榴树。
2022年3月,到了执行阶段,该案承办法官姚鹏来到刘某家对其释法说理,但刘某年纪大了,不听劝说,姚鹏便想到通过刘某的家人来做他的思想工作。姚鹏先劝说刘某的老伴,又通过电话找刘某在外地的儿子,共同劝说刘某。
“您看看,您剩下的这两棵树现在已经长得那么高大了,往上长树梢扫到了蒋某家的屋檐,往下树根越来越大,也影响将某家房屋的地基。咱法院去年夏天已经判决了,这树上结的石榴您也收获了,现在正是春天,咱把树挖出来。这树移栽了,还能活;伤了邻里情分,可不易解啊!”姚鹏劝道。
“姚法官,你说得对,可是我年纪大了,儿子又在外地,我去找人帮忙把树刨出来。”刘某终于被说动。
“行,你别动了,我们法院的干警帮你把树清理出来。”姚鹏说。
于是干警们撸起袖子,一起上前,将剩余的两棵石榴树和杂物清理干净。从到现场进行劝说到执结完毕,睢县法院执行干警总共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彰显了高效的执行能力与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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