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县法院巧用司法建议书执结了一起涉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在申请人马某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杨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某系村干部,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考虑到杨某身份的特殊性,为尽快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督促杨某履行义务,睢县法院河堤法庭向杨某所在乡政府发出睢县法院首份涉公职人员司法建议书。
在马某申请强制执行杨某案件中,法官聂松决定对杨某采取强制措施,考虑到杨某在村委上班,如果司法拘留不仅会影响村委正常工作,而且不利于快速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遂决定采取司法建议书的形式,争取其上级乡政府的配合。4月21日,睢县法院向河堤乡政府发出2022年睢县法院首份司法建议书,表示杨某如再不履行义务,将面临被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为顾全大局,不影响乡、村两委工作,希望河堤乡政府做好杨某的工作。
收到河堤法庭发来的司法建议书,河堤乡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立刻安排联系了杨某,对杨某进行批评教育。杨某凑齐剩余的欠款后来到河堤法庭,在聂松的主持下,杨某和马某达成和解协议,杨某将剩余欠款履行完毕。
聂松表示,作为党政机关、国家公职人员的被执行人,更应当具备高度的党性意识、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主动履行义务,带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对于拒不履行的公职人员,考虑到被执行人的身份和工作,为不影响工作大局,利用司法建议书联系被执行人上级主管部门,形成合力,敦促教育,能够快速实现执行效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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