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安全创建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镇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再督促、再落实,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思想认识再提高。安全生产无小事,事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村(居)委会负责人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最重要工作来抓,要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宣传力度再加大。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播放警示片、图片展览等更直观的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让群众了解更多的安全知识,筑牢安全思想防线。
安全检查再进行。我镇对辖区内企业、公共场所及小区再次进行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的,要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责任再落实。对安全生产责任再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确定责任主体,层层狠抓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
责任追究再重申。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疏忽大意、不认真,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不配合工作,给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也要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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