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主抓副职为副组长,公安、小城镇办、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通过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电动车火灾公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电动车火灾警示教育,宣讲火灾危害、火灾成因和存放、充电要求,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全面排查。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卫生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动车违章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确保不留死角盲区。 四是强化督导。成立以纪委牵头的督导组,实地督导各村、社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履职不尽责、工作推进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