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证2018年度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城郊乡采取四项举措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一是明确发展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少数党支部上报材料不规范和审批材料把关不严等问题,乡党委汇总存在的问题,并召开支部书记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面对面地进行业务指导,提高支部书记的业务素质。
二是严格发展程序。严禁各支部简化必要手续,不作考察或超时限审批党员,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对象在培养、考察、发展和转正等环节上都必须严格按要求履行程序,一步不省,步步到位。对党员发展公示的时间、范围、形式、内容等制定详细的规定,做到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确定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和转正的全过程都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规范发展材料。要求各支部在发展党员的每道程序上必须按照《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形成书面材料,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突击编写的现象发生。为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各环节不遗漏,实行发展党员考察登记制度,一人一表,报乡党委统一备案。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同时对各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切实做到发展党员工作“零误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