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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免费订阅“清风中原”、“清风商丘”微信公众号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5-07-28 09:01:07  来源:  作者:

中共睢县纪委文件

睢纪[2015]3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全市党员干部

免费订阅“清风中原”、“清风商丘”微信

公众号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市纪委关于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免费订阅“清风中原”、“清风商丘”微信公众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表:睢县“清风中原”、“清风商丘”微信公众号订阅表

    

 

中共睢县纪委

        2015年7月16日

 

 

中共商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免费订阅

“清风中原”、“清风商丘”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市委市直纪工委: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跟上新兴媒体的发展,努力用好新媒体传播平台,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现就党员干部订阅政务微信“清风中原”、“清风商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订阅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订阅“清风中原”、“清风商丘”微信公众号;倡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积极订阅“清风中原”、“清风商丘”微信公众平号。

二、订阅方法

(一)订阅“清风中原”微信公众号,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1.搜索微信号:hnsjwwx;

2.查找公众号:清风中原;

3.扫描二维码。

 图片1.jpg

 

 

(二)订阅“清风商丘”微信公众号,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 查找公众号:清风商丘;

2. 扫描二维码。

图片2.jpg

三、订阅要求

政务微信作为发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通报违纪案件信息、解读党纪法规、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弘扬廉政文化、增进党群互动的新平台,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清风中原”、“清风商丘”公众号。每个公众号每个县(区)至少要动员2000人订阅,市直纪工委至少要动员3000人订阅。要倡导已订阅人员通过转发微信、朋友圈分享等途径扩大“清风中原”、“清风商丘”公众号的社会知晓度,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订阅,为“清风中原”“清风商丘”公众号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声势。

微信公众平台后台系统将自动统计各地订阅数量,对未按要求落实此项工作的,将进行通报。

 

 

中共商丘市纪委宣传部

2015年7月13日

 

 

 

 

 

 

 

 

 

 

 

 

 

睢县“清风中原”、“清风商丘”微信公众号订阅

    

 

订阅

人数

 

订阅

人数

 

订阅

人数

县委办

10

发改委

10

财政局

15

人大办

10

环保局

15

国税局

15

政府办

10

城管局

15

地税局

15

政协办

10

统计局

10

工商局

10

纪检会

50

质监局

15

商务局

10

宣传部

10

安监局

10

粮食局

10

组织部

10

工业园区

15

  

10

政法委

10

卫生局

20

烟草局

15

统战部

10

人民医院

30

市管局

10

群工部

10

中医院

30

盐业局

10

党  校

10

教体局

20

城关镇

60

妇  联

5

回  中

30

城郊乡

60

县直工委

5

县一中

30

尚屯镇

60

事务局

5

新华书店

15

蓼堤镇

60

农  办

5

药监局

15

董店乡

60

档案局

5

公安局

20

周堂镇

60

总工会

5

检察院

20

白庙乡

60

团县委

5

法 院

20

河集乡

60

编  办

5

司法局

20

匡城乡

60

规划办

5

农业局

15

后台乡

60

人防办

5

林业局

15

河堤乡

60

行政服务中心

15

畜牧局

10

西陵镇

60

民政局

20

水利局

10

涧岗乡

60

住建局

15

农机局

10

尤吉屯乡

60

科技局

10

国土局

15

胡堂乡

60

科  协

10

烟 办

10

平岗镇

60

审计局

15

工信局

10

孙寨乡

60

计生委

20

交通局

15

长岗镇

60

房管局

15

公路局

15

潮庄镇

60

人社局

15

供电局

15

白楼乡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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