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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懒政怠政“四个不为” 专项治理举报箱举报电话和关注“清风睢县”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

时间:2016-03-11 09:45:58  来源:  作者: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懒政怠政“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将设立“四个不为”专项治理举报箱、举报电话和关注“清风睢县”微信公众平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组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认真收集“四个不为”问题线索,积极做到能直接解决的,认真解决整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解决和整改的,要认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切实不能解决的,及时转交上级部门或县委“四个不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问责组,协调开展调查。切实解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四个不为”问题,提高工作能力、效率和水平。

二、“关注”“清风睢县”微信公众平台

为发挥微信这一新兴媒体平台,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推动我县“四个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睢县纪委监察局开通了“清风睢县”微信公众平台。通过此平台适时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闻、党纪法规、“四个不为”典型案件等信息,用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方式对干部群众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并广泛受理群众投诉,收集线索,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拿起手机、相机等,将身边党员干部违反“四风”、“四个不为”问题的现象拍摄下来,并附文字说明,发送至“清风睢县”微信公众平台。

三、县“四个不为”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及邮箱

目前,我县已经在多个公共场合设立了举报箱,并对外公布了监督举报的方式方法。

监督举报电话:0370-8121110,12388;举报邮箱:sxsgbwbgs@163.com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行动,争取三天内把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设置完毕(县委、政府大院内的单位不再单独设置举报箱),科学选定举报箱安放地点,即方便群众监督,又能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对各单位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的情况县“四个不为”领导组办公室将进行督促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将责令整改。 

2、“关注”“清风睢县”微信公众平台

    操作方法:打开微信右上方“+”选择“扫一扫”,手机摄像头要与左侧二维码保持适中距离,弹出“清风睢县”后选择“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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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领导、纪检人员要第一时间“关注”“清风睢县”微信公众平台,并向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推广。

3、请各单位将举报电话、责任人及举报箱设置的大体位置以文字形式发送至sxsgbwbgs@163.com

 

 

 

                           睢县懒政怠政“四个不为”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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