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跟上新兴媒体的发展,努力用好新媒体传播平台,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现就党员干部订阅政务微信 “廉洁睢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订阅对象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订阅“廉洁睢县”微信公众号;倡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积极订阅“廉洁睢县”微信公众号。
二、订阅方法
订阅“廉洁睢县”微信公众号,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1.搜索微信号:lianjiesuixian;
2.查找公众号:廉洁睢县;
3.扫描二维码。
三、订阅要求
政务微信作为发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通报违纪案件信息、解读党纪法规、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弘扬廉政文化、增进党群互动的新平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廉洁睢县”公众号。各单位每月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情况,以及取得的新思路、新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设性意见、建议,将内容发送至邮箱:sxjwxjs2011@163.com。每个乡镇至少要动员100人订阅,县直单位全体职工订阅。要倡导已订阅人员通过转发微信、朋友圈分享等途径扩大“廉洁睢县”公众号的社会知晓度,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订阅,为“廉洁睢县”公众号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声势。
微信公众平台后台系统将自动统计,对未按要求落实此项工作的,将进行通报。
中共睢县纪委
2016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