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商人社函〔2018〕14号)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民主推荐,县委研究决定拟对下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申报表彰奖励,现予以公示,如有需要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县委政法委书面或电话反映。
一、拟申报先进单位:
城关镇、城郊乡、白庙乡、尚屯镇、周堂镇
二、拟申报先进个人
高松(睢县第一实验学校)、梁慧(西陵寺镇人民政府)、马俊杰(睢县司法局)、郇敬民(睢县人民检察院)、王庆锋(睢县县委政法委)、阮传超(睢县人民法院)、张文凤(后台乡人民政府)、张雅欣(尤吉屯乡人民政府)、王静洲(睢县财政局)、翟园林(睢县人社局)、褚亚威(睢县公安局)、王祥海(睢县公安局)
三、公示时间
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
四、受理方式
可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问题者以及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地址:县委办公楼5楼506室,电话0370-8088389,电子邮箱:sxzfw63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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