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二、服务对象
在睢县居住生活或工作学习单位在睢县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所需材料
1.纳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内党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和党员档案(《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
2.未纳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内党员和省外党员,持具有全国组织关系权限的单位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和党员档案(《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
3.退役退伍人员持具有全国组织关系权限的单位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
四、办理流程
(一)转出流程
1.问清所需转入的目标支部,省外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外的同时要问清接收方具有全国直接转接权限的部门具体名称。
2.到所在支部提出申请,由所在支部或基层党委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申请。同时打印个人信息采集表并由基层党委盖章。
3.到县委组织部接受档案审查。审查通过,省内的直接通过网上办理。省外的打印纸制介绍信,密封档案后县内办结。然后由党员根据对方要求自行办理转接手续;党员档案内如有缺失材料,审查工作人员将告知,30天内将完善后材料重新提交县委组织部审查,不能提供完善的档案资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善资料的予以退回,责任自负。
(二)转入流程
办理转入手续的,需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代办。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审查通过后将身份证复印件装入个人档案。
1.到县委组织部现场审查档案。省内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省外的持抬头为“中共睢县县委组织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且在有效期限内,超过有效期需重新开具。退役军人在《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登记,县委组织部统一到民政部门审查档案。
2.审查通过的,签署《党员告知书》,并按照要求到基层党委和所属支部办理报到手续。党员档案内如有缺失材料,审查工作人员将告知,同时出具党员档案审查问题的函。申请人在30天内补齐材料,否则因档案材料不全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问题严重的直接退回,不予接收。党员档案根据相关规定存放在县组织、人社、民政等部门或乡镇党委,不允许个人存放。退役军人将档案中《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复印、密封后,存放在党员所去乡镇。
五、注意事项
1.在签署告知书1个月内到所属基层党委办理转接手续,完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到所编入的支部报道。逾期将予以退回原发起转接支部。
2.报到后又外出的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和基层党委报告外出原因、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3.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
4.外出期间每个月至少一次通过电话、书信或专程回来等方式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
5.外出期间每月缴纳一次党费,如果本人交费不便的可以采取他人代交、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方式缴纳。
6.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按自动脱党处理。
六、办理地点
睢县县委4楼416-1室;咨询电话:0370-3083667
中共睢县县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