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文明新风,改变生活陋习,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以及市民文明素质,争做文明市民,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在全县形成全域创建工作格局,县文明办特向全县广大市民发出“遵守市民文明公约,争做文明市民”的倡议:
睢县市民文明公约
爱国爱乡,自信自强;务实重干,双创兴县。
遵纪守法,明德守礼;爱岗敬业,志愿服务。
民族团结,拥军优属;移风易俗,倡树新风。
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讲究卫生,举止文明。
尊师重教,勤奋好学;文明出行,保护环境。
仪表端庄,热情友善;勤俭节约,健康生活。
家庭和睦,孝老敬亲;助残济困,邻里守望。
注重品行,文明上网;争做好人,弘扬正气。
文明市民守则“六要十不准”
六要:
要热爱祖国,建设睢县,各项规则,自觉遵守;
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德,谦恭俭让,优质服务;
要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言行文明,自尊自重;
要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计划生育,拥军优属;
要尊师重教,敬老爱幼,倡树新风,移风易俗;
要讲究卫生,美化环境,义务植树,关爱自然。
十不准:
不准粗言秽语,相骂吵架;
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烟蒂、纸屑);
不准乱闯红灯,妨碍交通;
不准乱停乱放,挤占道路;
不准乱设摊点,占道经营;
不准乱搭乱建,影响市容;
不准乱倒垃圾,乱堆杂物;
不准乱贴乱画,私设广告(标语);
不准侵占绿地,损坏花草;
不准擅自挖掘,破坏设施。
朋友们,文明创建人人有责,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起点,更好的将文明市民公约转化为自觉行动,自觉维护好城市的文明形象,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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