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县公安局在办理陈某某、朱某某涉嫌盗窃案两起案件中,成功破获该起案件,依法扣押多个收音机、老年手机及多块蓄电池。经多方核查,暂无法确定财物权利人。依据《河南省涉案财物管理条例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认领。请财物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财物权利证明材料,到白庙派出所、胡堂派出所办理认领手续。若公告期满,逾期无人认领,将依法按无主财物处置,拍卖后款项上交国库。
睢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