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7日上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祁建军主持,副主任孙贵兴、杨志杰、周鹏、李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9人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吉建军,县政协副主席韩传江,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养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维冠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根据法律规定,新一届县政府领导班子产生后,县人大常委会要对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换届任命。会议听取了县长吉建军代表县人民政府作关于提请庞灿永等24名同志任职的报告。拟任命人员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充分审议,通过了对庞灿永等24名同志的表决任命。同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维冠向常委会作了关于提请任命检察员的报告,会议任命刘伟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常委会结束后,召开了颁发任命书会议。县人大主任祁建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面对国徽进行了庄严宣誓。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祁建军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被任命人员要牢记使命,崇尚事业,树立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要求;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要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提高认识,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他要求,被任命人员要牢记宗旨、不辱使命,珍惜组织的厚爱和重托,珍惜人民的信任和期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新的任命为起点,以新的姿态、新的干劲、新的作风和新的业绩谱写新的辉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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