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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法律伴我成长 点亮人生航灯”法律进校园活动正式启动

时间:2012-09-14 16:23:47  来源:团县委  作者:卢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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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9月14日上午,睢县“法律伴我成长 点亮人生航灯”法律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在睢县第一高级中学隆重举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子玉、政法委副书记柴冰芝、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雍文周、法院副院长李文彬、教育局副局长王昌富、第一高级中学党委书记冯继广、司法局副局长李国权及各乡镇团委书记、第一高级中学师生600余人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团县委书记孟庆云主持启动仪式。

      仪式上,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雍文周传达了《睢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睢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一高级中学党委书记冯继广介绍了“法律进校园”活动教学经验。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子玉做了重要讲话,他就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现实要求,是普及法律知识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帮助青少年树立法制观念,增强自律自护能力,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要牢牢把握“法律进校园”活动的工作重点。坚持法制教育与文化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家庭教育相结合 “三结合”制度,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继续发挥学校普法主阵地的作用,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三是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进校园”活动工作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精诚合作,履职尽责,下大力气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为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积极的贡献!
      仪式结束后,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阮传超结合发生在学校和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给学生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课,使学生受到一次触及灵魂的法制警示教育。广大学生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模范,自重、自律、自强、自爱,珍惜青春年华,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下一步,此项活动将在共青团睢县县委、县人民法院、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大力协作下,在县政法委、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继续在全县各中小学深入开展,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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