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公物:
1、爱护公共财物,不损不伤,不占为己有。
2、对损坏、哄抢公共财物的现象主动劝阻、制止。
3、维护国家交通、通讯、电力、消防、国防和市政公益设施。
4、勇于同破坏、偷盗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5、珍惜公共资源,对公共场所水、电的浪费现象,主动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