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余晖
今天中办发的重磅文件大家学习了没?
这则文件的名称是《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
当然,这并不是中办首次关注形式主义。
去年3月,中办就曾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2019年也被定为了“基层减负年”。
但与去年的那份文件相比,今年的通知,内容更值得好好琢磨。
中办:不做这样的蠢事
先来简单复习一下。
去年的通知中,提到了要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包括“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干部不敢担当作为”等。
中办在今年的文件中提到,去年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今年仍不能放松。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表现。
中央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在今天接受采访时说,一些形式主义现象改头换面、隐形变异,有的屡禁不止。
比如,发文件红头改白头、正式改便笺,同一议题会议层层重复开,过多要求基层提供视频图片资料作为工作佐证,调研扎堆流于形式干扰基层工作,以“属地管理”为由搞责任“甩锅”。
中央最新的要求有8个方面:
持续筑牢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政治根基
坚决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问题
切实防止文山会海反弹回潮
进一步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
着力提高调查研究实效
完善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
深化治理改革 为基层放权赋能
坚持以上率下狠抓工作落实
在这则通知中,有这么一句话值得注意:
“深刻总结疫情防控中的经验教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决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
划重点,“实事求是”“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决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
这是疫情发生后,官方首次这样表述。
疫情发生后,高层曾特别提到,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既有经验,也有教训。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既有经验,也有教训。我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等会议上,多次讲到这个问题。”
3月10日,习近平专门赴武汉市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他说,“我们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教训,加快补齐治理体系的短板和弱项,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制度防线。”
政知君注意到,在最近接连召开的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实事求是”也是个高频词。
4月2日的会议提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4月6日的会议提到,落实“四早”是严防疫情反弹最有效的措施,对涉及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等各类疫情情况,都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发布信息,决不允许瞒报漏报。
4月9日的会议提到,要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及时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发布信息。
4月13日的会议要求,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向社会全面发布疫情信息,科学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累计情况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
从“中字头”“国字头”做起
通读中办的这个文件,政知君还有一个感受就是,中央将“以上率下”贯彻得非常彻底。
通知中提到,相关工作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中央层面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从“中字头”“国字头”督查检查考核做起等。
通知明确:
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入查找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存在的政治偏差,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特别是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
中央层面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守住精文减会的硬杠杠。
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纳入计划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要求地方层层配套开展。
从“中字头”、“国字头”督查检查考核做起,注意纠正阵仗声势大、层层听汇报、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等做法,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从以明查为主向明查暗访相结合转变,从一味挑毛病、随意发号施令向既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转变,推动相关部门督查检查考核结果互认互用。
下去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得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出面接待。
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政策要全面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加强对调查情况的分析研究,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接地气的“空中政策”和相互打架的“本位政策”。
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做“两个维护”的表率。
一个细节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在通知中提到,研究制定为受到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正名的意见。“对近年来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梳理,积极稳妥使用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
这个是关键信息。
这几年,我们也陆续看到了一些受处分干部被提拔的消息,以湖北为例。
政知君了解到,湖北省从2015年就开始探索,提出干部受处分处理影响期内,有关党组织应指定一名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作为教育帮带责任人,做好教育转化、跟踪联系、心理疏导等工作。
2018年出台的《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教育帮带责任人每半年要和教育帮带对象至少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并定期向党组织报告教育帮带情况。
2018年7月,《湖北日报》报道称,自2016年底换届以来,荆州市共有2980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县处级党员干部78名。
“通过回访教育和帮扶教育,已有35名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在处分期满后,因表现突出得到了提拔或重用。”
今年2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曾刊发了《受到纪律处分后,还能得到提拔吗?》的文章。
文中提到,给予党员干部纪律处分,并不是将其“一棍子打死”,而通过惩戒来教育感化,治病救人。
“党纪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纪律处分的影响期,对于过了处分影响期表现优秀的干部,组织仍给其提拔重用的机会。”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求是杂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