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的行为已构成冒用宗教、气功名义扰乱社会秩序,3月11日,中卫市海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田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短视频平台不是不法分子行骗的平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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