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签署具有历史意义的《中日联合声明》,实现邦交正常化,开启和平友好的新篇章。回顾历史,我们对老一辈政治家的战略远见和政治魄力肃然起敬,为两国人民谋求和平友好的强大信念所折服。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两国各领域交流合作日益密切。人员往来规模由邦交正常化之初每年不到1万人次,增加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的1200万人次;双边贸易额由10亿美元扩大至3700多亿美元;缔结地方友城数量增至260余对。2008年汶川大地震、2011年日本“3·11”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中日双方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在合作抗击疫情的过程中,两国谱写了“山川异域,风月同天”的佳话。
中日关系历经半个世纪风雨,取得长足发展,给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证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差异并非不可逾越的鸿沟,长期和平友好合作是中日双方唯一正确选择。中日两国应继续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共促和平发展、互利合作,把世代友好接续传承下去。
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中日关系蕴藏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错综复杂的挑战。两国领导人一致同意以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为契机,推动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实现这一目标,中日两国各界需要重温初心、共创未来。
一是保持政治定力。只有正确认识历史,才能更好开创未来。中日关系的初心原点在于构成两国关系政治基础的四个政治文件。必须恪守四个政治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落实“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政治共识,排除干扰,妥处分歧,确保两国关系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发展。
二是释放合作潜力。经贸合作是中日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双方要继续高举合作共赢旗帜,努力培育新增长点,提升合作质量水平,做大共同利益蛋糕。要加强经济政策协调,共同维护公平开放的贸易和投资环境,不断释放双方经济互补、产业链供应链高度融合的结构性红利。
三是激发交流活力。中日是搬不走的近邻,民间友好源远流长。双方应以邦交正常化5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人文交流和民间、地方交往,特别是加强“Z世代”青年群体间互动,深化理解、信任和友谊,促进民心相知相通,持续巩固中日睦邻友好的民意基础。
四是共聚亚洲合力。亚洲是中日和地区国家共同的安身立命之所、发展繁荣之基。中日双方应当并肩偕行,立足各自根本利益和地区共同利益,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积极促进区域合作,排除外部干扰,协调应对全球性挑战。两国要相互支持对方和平发展,为维护地区稳定发挥建设性作用。
50年前,周恩来总理提出的“言必信,行必果”和田中角荣首相回应的“信为万事之本”,充分表明相互理解和信任对发展中日友好的极端重要性。对于历史问题、台湾问题等涉及中日关系根本的重大原则问题,不能有丝毫含糊,更不容动摇倒退。日方应重信守诺,做到不逾矩、不越线,确保中日关系不折腾、不倒退。一个中国原则事关中日关系政治根基和基本信义,没有任何模糊地带,必须切实得到尊重和遵守。
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日关系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相信只要双方锚定初心,抱定诚心,相向而行,就一定能克服困难,超越障碍,推动中日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