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6日14时30分左右,在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长桥苕溪边捞鱼的我省洛阳籍青年张毅,不慎滑入约3米深的溪水中。睢县西陵寺镇姬芳李村青年李新立看到老乡在水中挣扎,不会游泳的他迅速跳入深水中,费尽力气将张毅推上了岸,自己则没入水中不见了踪影,时年仅27岁。
李新立同志在他人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当代青年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诠释了“三平”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展示了卢展工书记提出的“普普通通的河南人、踏踏实实的河南人、不畏艰难的河南人、侠肝义胆的河南人”的良好形象。他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优秀代表,是当代青年和河南在外务工人员学习的楷模,是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光辉典范。为表彰李新立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学习他的崇高品格,共青团睢县委员会决定追授李新立同志“睢县见义勇为优秀青年”荣誉称号。
团县委号召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向李新立同志学习,学习他无私无畏、匡扶正义的优秀品质;学习他见义勇为、救人危难的高尚情操。全县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引导全县广大团员青年以李新立为榜样,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立足本职岗位,无私奉献社会,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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