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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纪委向医疗腐败“开刀” 涉医领域典型案例曝光

时间:2015-07-08 08:43:35  来源:  作者:

河南省纪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原标题:省纪委向医疗腐败“开刀”

省纪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对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群众身边的医疗腐败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省纪委开展此次专项治理的目的是,按照省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紧紧围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责任,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秩序,严肃查处涉医领域贪腐问题。

根据省纪委的部署,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

治理的重点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涉医贪腐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贪污受贿问题,医保、新农合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贪腐问题,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涉医交易中存在的商业贿赂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二是收受红包和吃回扣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给予的回扣,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违纪违法问题。三是违规、非法接受捐赠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违规、非法直接接受捐赠资助,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等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问题。重点治理配送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借集中配送之名而行垄断之实,只供应价格高、利润高的药品和耗材,拒绝或未足量供应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药品和耗材,迫使医生选择前者的违规配送行为。

对于这次专项治理,省纪委再次强调“两个责任”,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对本地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按照“三转”要求,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和“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尤其要注重以案件查办推动专项治理。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教育动员、排查整改、抽查督办、建章立制。活动从7月份开始至12月结束,共半年时间。省纪委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邮箱hnjfbdcez@126.com。③8

■相关链接

省纪委通报的涉医领域典型案例

2015年4月5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三门峡市纪委对三门峡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梁智斌进行了立案调查。鉴于梁智斌涉嫌犯罪,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1月16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三门峡市医药总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任宏鑫(正县级)在任灵宝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严重违纪,经三门峡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并报三门峡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任宏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4年11月21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韩宝英(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8月11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河南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蔡聚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5月7日,省纪委通报了孟津县卫生监督中心对无证行医查处不力存在工作失职问题。孟津县卫生监督中心2010年至2012年对夏莹莹个体诊所进行了三次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孟津县卫生监督中心对无证行医的夏莹莹应移交公安机关而未移交,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12月,孟津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卫生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王亚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卫生监督中心主任丁增强给予记过处分。

2015年2月4日,省纪委通报了邓州市裴营乡卫生院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该卫生院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存在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2013年接待费高达34.3万元,同时存在挪用专项资金问题。邓州市纪委给予该院会计牛学红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免去其会计职务;给予该院院长付东波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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