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审查核准,下列4个社会团体单位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度连续3年拒不接受年度检查、不开展活动。 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团体应当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机关接受年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三十二条规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机关予以撤销登记。三十三条社会团体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本机关拟对以下(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在本公告发布15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逾期未提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按照条例规定,撤销的社会组织应主动缴回登记证书和印章。自公告之日起超过15日不交的,登记证书和印章自行作废。名单如下:
睢县涧岗乡牛羊养殖协会
睢县电子商务协会
睢县农业中小企业众诚协会
睢县龙行里种植合作协会
二、为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敬请各社会组织自觉参加每年度的年检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以下17个社会组织没有参加2017年年度检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睢县青年志愿者协会
睢县象棋协会
睢县老年门球协会
睢县乒乓球协会
睢县太极协会
睢县涧岗乡中良花木协会
睢县摄影家协会
睢县鞭陀协会
睢县文化传媒服务行业商会
睢县宏伟学校
睢县周堂镇中心幼儿园
睢县文化馆幼儿园
睢县平岗镇邢楼小太阳幼儿园
睢县平岗镇小叮当艺术幼儿园
睢县求知小学
睢县平岗镇小神童幼儿园
睢县万华职业培训学校
睢县民政局
2018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