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县特教学校:
根据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商教体疫防办〔2020〕53号)要求,经睢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批准,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现就做好2020年全县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返校复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返校复学时间
自6月1日起,全县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只要验收合格,可以分批、错时组织返校复学。
二、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县教体局负责县直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核验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返校复学核验,督促指导幼儿园全面落实幼儿安全返校各项防控措施和返校复学准备工作,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保障全县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稳定。
三、严格开学验收标准
各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坚持“属地管理、一校一策”和“自愿入园(校)”原则,按照“九个到位”和35条细则要求,周密制定返校复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完善入园入校方案,加强教职工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好师生发热信息上报,执行好发热“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师生健康安全。核验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规定时间返校复学前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
四、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
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的幼儿园不得提前收取保教费;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退费。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对违犯上述规定的幼儿园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睢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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