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
一、下列在睢人员,请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疫情排查、核酸(血清抗体)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故意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者。密接者是指在同一个空间、同一个单位、同一座建筑、同一栋楼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病前四天相处的人员。
(一)7月17日以来,从张家界市来(返)睢人员,尤其是参加过张家界风景区7月22日晚第一场“魅力湘西”大型演出的所有观众;
(二)7月23日以来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来(返)睢人员;
(三)7月6日以来,有南京旅居史、经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或与广东珠海、中山,辽宁大连、沈阳,江苏宿迁、扬州,安徽芜湖、马鞍山,四川绵阳、泸州、成都,湖南常德,北京等省市的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的来(返)睢人员。
(四)自7月16日以来,曾到过郑州公布的中高风险、特别是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就诊、陪护及与相关人员有交集的来(返)睢人员,以及7月27日以来进出过商丘市大商新玛特等风险场所的来(返)睢人员,须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接受防控隔离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避免引发疫情传播风险。
二、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请广大市民自觉配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5岁以上群体无禁忌症的人员应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早日建立免疫屏障。
三、在睢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确需外出的,请全程做好防护,并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报备。
四、居民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全程佩带口罩。
五、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请务必全程戴好口罩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六、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人员聚集,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个人防范,做好家庭消毒,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八、有关疫情信息,官方媒体、政府公告将会第一时间发布消息,请广大人民群众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疫情并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我们相信,在全体父老乡亲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一定会战胜新冠疫情!
衷心祝愿您和您的家人平安健康,幸福美满!
睢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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