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网

        睢县最具权威的网络新闻媒体
        中共睢县县委宣传部主办
睢县水城骄子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讯快递

睢县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通告

时间:2023-12-05 10:48:00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商丘市贯彻落实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政策红利。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睢县辖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在睢县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二、补贴方式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契税补贴直接发放至房屋所有权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内。

三、补贴标准

凡在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2月29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购房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四、契税缴纳方式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已经完成首次登记且已达到转移登记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和购房人共同到睢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转移登记,购房人到睢县税务局受理窗口或网上缴纳契税。

1.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增值税发票、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无需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首次登记证)、夫妻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等。

2.非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增值税发票、身份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首次登记证)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暂未首次登记,达到不动产转移登记条件的,购房人可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原件(复印1、2、4、15页)、预告登记证明、增值税发票、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无需提交)到睢县不动产交易中心开具房屋信息查询证明。购房人持以上材料自行到睢县税务局受理窗口或网上缴纳契税。

注:购房人丧偶—如果户口本显示夫妻关系且已盖注销章,可不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如果户口本只有购房人本人,没有家庭成员信息,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夫妻关系的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通过睢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交易窗口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址:中央大街与锦绣大道交叉口北睢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税务局契税窗口)

咨询电话:0370-8129009

特别提醒:申请不动产登记、缴纳契税请提前将以上资料复印一式两份,银行卡设定支付限额,避免无法进行大额支付情况。

五、契税补贴办理方式

(一)补贴申请时间

购房人申请补贴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补贴申请方式

购房人需携带房屋所有人身份证、I类银行卡(需注明开户行,建议提供本地银行卡)、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睢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填写《睢县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申请表》。

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中央大街与锦绣大道交叉口北睢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睢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370-8260086

(三)补贴发放时间

睢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收到购房人补贴申请表后,在《睢县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申请表》签署部门意见,由睢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申请表及资料上报睢县财政局,睢县财政局负责于30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房屋所有权人银行账户。

特此通告

  睢县财政局

  睢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日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睢县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睢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睢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睢县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睢县网联系。
电话:13837022828 电子信箱:sxwlk@163.com sxwangfangyo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