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明,副主任王猛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开展《商丘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宋东谟,县直相关部门及部分街道负责人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建业春天里三期、幸福花园、龙凤苑等地,在观看消防救援大队器材展示及消防演练后,重点检查了各小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配备、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电动车是否违规充电等情况;同时通过与物业人员交流和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详细了解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随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通报我县贯彻落实《商丘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开展情况,并就该项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赵明强调,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整体消防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居民住宅区整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加强居民住宅区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联动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为全县居民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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