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睢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睢县北关新村开庭审判干军良诈骗与周荣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案
为方便群众诉讼,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睢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主动送法下乡,为广大人民群众送去生动、直观的法律教育,而且在巡回审理现场进行以案说法,使法制教育更亲近化、形象化和具体化,从而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图为11月14日,睢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睢县北关新村开庭审判了干军良诈骗与周荣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案.
被告人干某,现年43岁,因为嗜赌成性,欠下一屁股帐,为了搜集赌资,采用欺骗的方式,告诉被害人与其一起包工地经营生意,编造借口,赢得被害人信任,共骗的17000元。被告人干军良曾经因为盗窃于2012年11月2日被睢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在今天的庭审开始前,被告人还是嬉皮笑脸,经过法官庭审过程中的说教,终于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庭表示好好悔过,以后好好做人.
被告人周某,在自己的家乡的集上天天卖个小豆芽、大豆芽,听说自己为了豆芽的卖相添加的东西构成犯罪时,投案自首。在庭审过程中,处于深深地难过与自责始终的他都没有抬头,一直表示自己对不起大家,对不起乡里乡亲,很后悔自己添加无根素的行为.
一直以来,法院选取有影响力有教育意义的案例进行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有效的促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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