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
睢政办〔201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合力推动的政府工作推进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具两基一抓手”,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工作落实,开创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实行“1+x”工作法。
对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牵头,一个单位主办,有关单位协办,一个团队服务,一套制度落实,定事、定人、定责。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例会制度。
1.每月1日研究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由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承办,县产业集聚区建设领导组成员、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负责人参加。
2.每月8日研究城镇建设工作,由县住建局承办,城建领导组成员、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
3.每月11日研究招商引资工作,由县商务局承办,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参加。
4.每月21日研究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由县发改委承办,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成员、分包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干部及重点项目联系部门负责人、重点项目法人代表参加。
5.每月5日研究财政金融工作,由县财经金融服务中心承办,县财贸领导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6.每月15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三农”工作。由县委农办和新农办承办,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组、农业领导组成员及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参加。
7.每月18日,研究民生和社会事业工作。由县民政局和县教体局承办,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参加。
8.每月27日,研究信访稳定工作。由县群工部(信访局)承办,县信访稳定领导组成员、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参加。
工作例会召开之前,承办单位要提前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提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推进工作的措施,并做好会议筹备等工作。例会召开之后,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印发会议纪要、会议简报。县政府督查室对会议确定的事项跟踪督办落实。
(三)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实行挂旗评比制度。
对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评比。已落实的查成效,正在落实的查进度,没有落实的查责任。对达到要求进度的挂红旗,没有达到进度的挂黄旗,没有进度的挂黑旗。对挂黑旗的项目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政府主要领导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抓落实的主要责任人,在推进工作落实方面要发挥好表率和带头作用。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每10天召开一次分管工作调度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承担重点项目及服务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乡镇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每件事都有专管的人,每个人都有专管的事,促使人人想办法,个个有压力,形成多层次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
(二)加强督查。县政府督查室要坚持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落实全过程,以督查督办促工作,以工作的创新发展检验工作成效。在督查过程中,及时掌握工作运行动态,跟踪督办落实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转变作风。要进一步改进会风,严格会议审批,精简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进一步改进文风,压缩文字材料篇幅,提倡即席讲话,压减发文数量;进一步改进领导同志公务活动,从严控制节会庆典,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应酬。倡导“5+1”、“8+2”工作法,协调会、小型会议原则上晚上召开,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原则上周六举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