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商丘市鑫隆食品有限公司
放心肉服务体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商丘市鑫隆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商丘市鑫隆食品有限公司放心肉服务体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收悉,受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商环文[2014]182号),我局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商丘市鑫隆食品有限公司放心肉服务体系项目位于睢县尤吉屯乡尤西村西侧,投资总概算370万元,实际总投资37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5万元,目前,运行状况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工作由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稳定,可以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二、审批情况
该项目环评报告表2008年11月由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2008年11月25日取得商丘市环境保护局批复。
三、工程运行情况
试运行期间,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1日至12日对其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稳定。
四、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商丘市鑫隆食品有限公司放心肉服务体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显示: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焚烧炉废气经分体式除尘和半干法烟气处理后排放浓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2、表3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夜间各监测点位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已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补充说明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六、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管理,对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按标准规范要求处置、转移危险废物;本次验收不包含屠宰工艺。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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