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环验﹝2016﹞15号
睢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睢县亚彬农机油料经销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睢县亚彬农机油料经销部:
你单位《睢县亚彬农机油料经销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收悉,受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商环文[2014]182号),我局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睢县亚彬农机油料经销部建设项目,位于睢县尤吉屯乡尤屯集S325省道路南,投资总概算120万元,实际总投资12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万元, 2013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运行状况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工作由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稳定,可以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二、审批情况
该项目环评报告表2013年12月由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3年12月27日取得睢县环境保护局批复。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7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工程运行情况
试运行期间,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至10日对其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稳定。
四、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睢县亚彬农机油料经销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万检验字(2016)第50号)显示: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浓度范围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夜间各监测点位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已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六、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加强安全及环保管理,对安全及环保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加强对各项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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