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环验﹝2016﹞18号
睢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亚新窑炉有限公司
年产一百件脱硫、除尘器等环保设备、窑炉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河南亚新窑炉有限公司:
你单位《河南亚新窑炉有限公司年产一百件脱硫、除尘器等环保设备、窑炉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收悉,受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商环文[2014]182号),我局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河南亚新窑炉有限公司年产一百件脱硫、除尘器等环保设备、窑炉设备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内,项目占地40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2万元,目前,运行状况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工作由商丘市环境监测站承担。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稳定,可以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二、审批情况
该项目环评报告表2016年1月由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2016年1月20日取得睢县环境保护局批复。2016年1月开工建设,2016年5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工程运行情况
试运行期间,商丘市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1月11日至12日对其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稳定。
四、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商丘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河南亚新窑炉有限公司年产一百件脱硫、除尘器等环保设备、窑炉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商环监验字[2016]第118号)显示: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COD、NH3-N、SS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各监测点位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已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补充说明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六、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管理,对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制定标识牌。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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