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环验﹝2016﹞21号
睢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睢县朗信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食用调味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睢县朗信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睢县朗信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食用调味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收悉,受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商环文[2014]182号),我局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睢县朗信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食用调味品项目,位于睢县孙聚寨乡孙东村委,项目占地330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90万元,目前,运行状况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工作由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稳定,可以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二、审批情况
该项目环评报告表2011年9月由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2011年9月6日取得商丘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11年11月开工建设,2014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睢县朗信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食用调味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万检验字(2016)第51号)显示: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粉碎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限值;生物质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水质标准,用于厂区绿化及周围农田灌溉。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夜间各监测点位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已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5、水及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为0.097 t/a 、NH3-N为0.0050 t/a,SO2为0.756t/a、NOX为0.9072t/a均,低于商丘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的排放总量指标,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五、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完善环保规章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厂区废水总排污口并设立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口标识;规范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并制定标识牌。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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