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环验﹝2016﹞23号
睢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睢县中医院新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睢县中医院:
你单位《睢县中医院新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收悉,受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我局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睢县中医院新址建设项目,位于睢县恒山路南、纬一路北、民太公路东,项目占地165亩,总投资15000万元,实际总投资35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076万元,该项目环评报告书2011年11月由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11月25日取得商丘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15年2月开工建设。目前,运行状况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工作由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稳定,可以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二、工程运行情况
试运行期间,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至8日对其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稳定。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睢县中医院新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显示: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总排口外排废水PH值、COD、BOD、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每次监测值和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预处理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进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东、西、南、北四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泥属危险废物,定期由商丘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5、水污染消减量及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和运行情况进行统计,该项目主要污染物COD为5.51 t/a 、NH3-N为0.73 t/a,均低于商丘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的COD(6.61 t/a)、NH3-N(0.86 t/a)排放总量指标,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五、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设施的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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