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湖东路与泰山路交叉口。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占地218695.3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一期投资361.2024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从环保角度分析,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