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理由:
经查,当事人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 胶水存放间没有安装任何废气处理设施,胶水在分装时产生的挥发性气体直接外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的规定。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3.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种类:
□1.查封设施、设备□2.扣押设施、设备
期限:
查封、扣押期限为 30 日(时间从 2017 年 7 月 14 日起至 2017年 8 月 14 日止);查封、扣押期限不包括监测或技术鉴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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