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豫环委办〔2017〕9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下列项目经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评估,睢县环保局集体讨论决定,在睢县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环保备案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现对下列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并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
污染物稳定达标情况 |
1 |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睢县三德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睢县尤吉屯乡余屯村 |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废气:粉尘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定时洒水;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噪声: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加装减震垫;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下脚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旧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 |
经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9月22日-9月23日(NO.JQJC-377(02)-09-2017)监测结果显示:
废气:废气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标准要求;
噪声:四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2 |
年产5000吨高活性干酵母项目 |
安琪酵母(睢县)有限公司 |
睢县产业集聚区世纪大道与安琪路交叉口西南角 |
年产5000吨高活性干酵母 |
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采取多管除尘+袋式除尘+引风燃烧处理,处理后由40米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对污水站调节水池等进行封闭,收集后经氢氧化钠吸收处理后由15米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安装油烟净化器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密封等措施;
固废:厂区污水站污泥送往垃圾处理厂处理,锅炉废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在厂区收集后,作为灰肥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原料包装袋在厂区收集后外售; |
经河南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7年9月21-23日(万华委字(2017)第762号)监测结果显示:
废水:满足《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2010)二级标准及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废气:废气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一级标准、《关于生物质燃料使用有关问题的复函》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噪声:四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3 |
年产20万吨砂石稳定土和料及年产5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 |
睢县公路管理局 |
睢县城关镇民太路与郑红期桥 |
年产20万吨砂石稳定土和料及年产5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 |
废气:水泥筒顶有配套除尘器,物料输送全封闭,安装骨料喷淋设施,粉尘定时撒水、及时清扫减缓车辆行驶速度;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抑尘;
噪声: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围墙隔音等;
固废:沉淀池沉渣、废料用于填洼,铺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经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7年10月6日-7日(HNSY/WT2017100029)监测结果显示:
废气:废气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四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4 |
年产2万立方米环保保温材料项目 |
睢县争辉外墙保温材料厂 |
睢县孙聚寨乡屈楼村 |
厂房、锅炉房、门卫室、固废暂存间等 |
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甲醇锅炉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旱厕定期清掏沤制农肥,不外排;锅炉软化水用于场内道路洒水抑尘;
噪声: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密封等措施;
固废:生产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垃圾中转站; |
经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10月6日-10月7日(DXJC【2017】第1007-02-2312E号)监测结果显示:
废气:废气处理后能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标准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标准;
噪声:四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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