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后台宏运搅拌站年产5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20日。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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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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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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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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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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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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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后台宏运搅拌站年产5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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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睢县后台乡后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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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后台宏运搅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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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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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睢县后台乡后台村,占地1979.08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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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上车辆和设备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按环评要求在厂区建设日处理能力为3m3沉淀池,并设置污水收集池,车辆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砂石分离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旱厕+污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得外排;
2、废气:按环评要求在立筒仓仓顶和搅拌设备安装布袋除尘器,并设置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厂区建设成封闭式生产车间及料场,皮带输送机使用廊道封闭,并定期洒水抑尘,确保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3、噪声:采用墙壁隔音、距离衰减、坚强设备维护、使用隔声材料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扫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按环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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