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金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由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商丘金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精密加工智能化设备与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该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中央大街与泰山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占地218695.32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实施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抛光打磨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不增加生产废水排放量;
2、废气:项目改建后不增加废气排放量;
3、噪声:采用基础减振、柔韧性接口降低噪声,并将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合理布局,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改建后新增一般固废为沉渣,收集后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