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白楼乡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由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睢县白楼乡颐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该项目位于睢县白楼乡白楼村,白平路东侧,幸福家园北侧,占地9333.38平方米,总投资1917.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实施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污水:项目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医疗康复中心医疗废水。按环评要求食堂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污水站,采用“厌氧生物滤池+曝气池+好氧生物滤池(深度处理)+接触消毒”工艺处理,处理后必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河南省地方标准《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18-2014)排放标准,进入白楼乡污水管网,进入惠济河;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和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油烟废气:按环评建议在食堂灶头处安装处理效率≥75%的油烟净化器,通过高出屋顶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采取地埋式结构、增加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措施及加强管理,经处理后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和污水处理设施和空调产生的设备噪声。按照环评要求设置静音标志、隔音窗、墙体隔音、地面隔音,加强车辆管理、使用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固废和污泥,生活垃圾按照环评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睢县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医疗废物由商丘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固废,浓缩脱水消毒后,暂时储存在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内。厂内固废临时堆场需全密闭设置,做到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堆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运送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前,暂时储存在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防偷盗处理,并设立明显标志,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安全有效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关于睢县白楼乡卫生院睢县白楼乡颐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