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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6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9-06-04 11:31:50  来源:  作者:
关于20196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丘闽华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运动鞋项目、睢县豫粮海鼎饲料有限公司锅炉升级改造项目、和商丘力恒刷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尼龙刷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6日。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商丘闽华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运动鞋项目 产业集聚区中心大街与中心路交叉口东南角 商丘闽华鞋业有限公司 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中心大街与中心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150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
 
1、废水:项目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成型流水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按环评要求在过胶机、刷胶机及烘干箱处设置集气罩,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机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
3、噪声:项目废气主要是机械噪声,按环评要求将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柔韧性接口降低噪声,并采取合理布局,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属危废,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分别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做到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堆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安全有效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睢县豫粮海鼎饲料有限公司锅炉升级改造项目 睢县产业集聚区中原路6号南角 睢县豫粮海鼎饲料有限公司 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中原路6号,占地2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
 
本项目为锅炉升级改造,不涉及具体生产工艺和生产环节,锅炉升级改造后为1台4t/h天然气锅炉,采用SCR脱硝+低氮燃烧+湿式除尘+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超低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量为SO2:-3.6896t/a,NOX:-1.6712t/a。
 
商丘力恒刷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尼龙刷丝项目 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恒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商丘力恒刷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恒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1212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1、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挤出成型废气:按环评要求在挤出机处设置集气罩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机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
3、噪声:项目机械噪声按环评要求将设备安装在车间内,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震、柔性接口等,并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多项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废旧包装和废边角料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属危废,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分别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做到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堆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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