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巨丰鞋材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运动鞋底(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3日。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睢县巨丰鞋材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运动鞋底(一期)项目 |
睢县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
睢县巨丰鞋材有限公司 |
佳寻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15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在挤拉废气,按环评要求在挤拉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机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 2、噪声:项目机械噪声按环评要求将设备安装在车间内,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震、柔性接口等,并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多项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3、固废:边角料: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和废UV管属危废,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分别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做到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堆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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