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金铭鞋材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双鞋底项目 |
睢县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
睢县金铭鞋材有限公司 |
深圳华越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45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
1、废水: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生产用水。生产用水按环评要求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发泡成型、注塑成型、用胶贴合有机废气按环评要求设置集气罩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收集后经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UV 光催化氧化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 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破碎粉尘在破碎机处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按环评要求将设备安装在生产厂房内,车间合理布局,采用基础减振、柔性接口降低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废旧包装材料和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废旧灯管:属于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分别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做到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堆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