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决定书 睢环 罚责改〔 2021〕第 019号 河南健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公民身份证号码: 4123251968071000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22MA40HQU41W 地址: 睢县城郊乡西环路西侧平安驾校对面 法定代表人: 王艳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下列违法事实:该单位河南健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烟尘治污设施运行正常,2021年9月3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单位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正常生产中,新增一台燃烧热风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燃料为重油,炉体上未发现镶钉标识牌。2021年9月24日经技术专家技术鉴定,该锅炉相当于5蒸吨锅炉。根据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省辖市城市建成区内新建每小时二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在其他地区新建每小时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1 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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