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金成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鞋材复合项目 |
商丘市睢县中心大街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睢县产业集聚区嘉鸿鞋业公司院内) |
商丘市金成鞋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统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中心大街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睢县产业集聚区嘉鸿鞋业公司院内),用地1680平方米,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主要为鞋材贴合工序使用的热熔胶和PU胶产生的有机废气,按照环评要求在泡棉面料贴合机、皮革面料贴合机处均设置集气罩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收集后采用一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放筒排放;确保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 3、噪声:主要是泡棉面料贴合机、皮革面料贴合机、自粘面料贴合机、裁条机、抽条机等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生产废料收集后外卖;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废胶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分别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做到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堆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