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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1-06 17:35:11  来源:  作者:
关于2023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永久性集中隔离点(睢县医养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永久性集中隔离点(睢县医养中心)建设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西环路东侧、G343 南侧(拟建睢县传染病南侧)
 
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昇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西环路东侧、G343 南侧(拟建睢县传染病南侧)
,用地19590(约 29.39亩)
,总投资24200.00
万元,环保投资74.0 万元。
 
 
 
1、废水:经过睢县传染病医院污 水处理站,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1 标准要求及睢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废气:设置生物安全柜, 处于负压状态和相应的消毒设施,通过自带的过滤器过滤吸附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
3、噪声:采用隔声、屏蔽、消声处理等,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医疗废物暂存至睢县传染病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污泥、废活性炭以及废 UV 灯管睢县传染病医院项目区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桶若干、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均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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