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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1-13 17:49:53  来源:  作者:
关于2023113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绿草地新能源(睢县)有限公司年产12GWH锂离子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绿草地新能源(睢县)有限公司年产12GWH锂离子电池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黄山路交叉口东200米 绿草地新能源(睢县)有限公司 河南金浪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黄山路交叉口东200米,用地430100.52m2,总投资550000
万元,环保投资4052 万元。
 
 
 
1、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格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及睢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睢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进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厂;NMP废气喷淋废水收集至回收储液罐中,由NMP供应商回收,不外排。
2、废气:①投料工序废气:各配料搅拌工序采用车间密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共8套)。②各涂布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设置1套NMP回收净化装置,采用负压收集+NMP回收装置+水喷淋+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共8套)。③各注液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车间全密闭负压收集+两套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共8套)。④搅拌机及中转桶抽真空保存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管道引至注液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颗粒物、NMP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电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标准要求。⑤食堂油烟:经机械滤网+静电+低温等离子处理,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大型”标准的规定。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车间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不合格裸电芯、不合格电池、原辅料废包装材料、分切极片边角料、废膈膜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NMP回收液全部收集后由NMP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废浆料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胶(SBR)桶、废机油、废真空泵油及其包装物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电解液废包装桶收集后交由厂家回用于原材料包装。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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