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网

        睢县最具权威的网络新闻媒体
        中共睢县县委宣传部主办
睢县水城骄子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县直单位 > 睢县环保局 > 公告

睢县畜禽养殖污染规划(2021-2025年)

时间:2023-04-21 15:06:43  来源:  作者:

 
 
 
 
睢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021-2025年)
 
 
 
 
 
 
 
 
 
 
 
二〇二三年二月
 
 
  
1、总则
1.1背景
1.2指导思想
1.3基本原则
2、区域概况
2.1社会经济状况
2.2生态环境概况及存在问题
2.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3、规划目标
3.1规划目标
3.2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
3.3目标可实现性分析
4、主要任务
4.1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4.2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4.3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4.4完善台账管理制度
4.5强化环境监管
5、重点工程
5.1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提升工程
5.2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5.3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5.4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6、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1投资估算
6.2资金筹措
7、效益分析
7.1 环境效益
7.2 经济效益
7.3 社会效益
8、保障措施
8.1 组织保障
8.2 政策支持
8.3 技术保障

 
 

1、总则

1.1背景

睢县是全国畜牧大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畜禽养殖业是其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为控制畜禽养殖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睢县已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如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实地考察、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结合睢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1.2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遵循绿色发展生态 文明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种养结合为抓手,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1.3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强化监督。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污染现状、畜牧业发展需求、种养结合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发挥监督执法倒逼作用。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统筹考虑自然环境、畜禽养殖类型、结构和空间布局,种植类型与规模、耕地质量、环境承载力、人居环境影响等因素,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探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路径。
种养结合,协同减排。以畜禽粪肥就近就地利用为重点,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种植规模和结构,科学测算畜禽粪肥养分供需情况,系统评估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的经济性和可行性,合理选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
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服务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2、区域概况

2.1社会经济状况

睢县辖8个镇、10个乡、2个街道、1个示范中心、1个开发区。2020年睢县全年全县生产总值(GDP)234.40亿元,比上年增长2.0%,产业结构比为24.11:36.20:39.69。睢县耕地保有量为64268.19公顷,园地面积为476.60公顷,林地面积为3004.28公顷,草地面积为60.27公顷。

2.2生态环境概况及存在问题

2020年睢县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55微克/立方米和85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32天,占比63.6%,平均浓度及优良天数同比实现“两降一增”。2020年两个市控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地表水整体质量呈变好趋势。全县未发现土壤污染地块。
睢县目前需要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是:水环境主要受畜禽养殖、农田排水以及居民生活污水排放等的影响,水质有待改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能力较弱,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仍然存在;畜禽养殖氨气治理滞后,存在臭气污染的情况。

2.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2.3.1畜禽养殖现状
2020年全县生猪出栏量为32.31万头,年末生猪存栏量27.05万头;2020年末牛存栏量为1.32万头,其中肉牛0.826万头,奶牛0.494万头;2020年末羊存栏量为14.5877万头,其中山羊14.5819万头,绵羊0.0058万头;2020年末家禽存栏量为837.14万羽。全县养殖总量为72.26万头(猪当量),其中猪、奶牛、肉牛、家禽、羊分别占全县养殖总量的37.43%、4.48%、3.81%、46.28%、8.00%。
睢县养殖业分为畜禽规模养殖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根据统计数据校核分析,全县截止至2020年底,共有畜禽规模养殖场301家,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4000家。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71家,牛规模养殖场12家,羊规模养殖场5家,家禽规模养殖场213家。全县猪、奶牛、肉牛、家禽、羊养殖规模化率分别为58.59%、66.80%、32.35%、53.93%、15.77%。
2020年,睢县生猪主要集中在河集乡、孙聚寨乡、董店街道、平岗镇、白楼乡,占生猪养殖总量的41.94%;肉牛主要集中在长岗镇、蓼堤镇、潮庄镇、河集乡、董店街道、匡城乡,占肉牛养殖总量的59.30%;奶牛主要集中在孙聚寨乡、河集乡,占奶牛养殖总量的95.85%;家禽主要集中在长岗镇、蓼堤镇、潮庄镇、河集乡、胡堂乡、尤吉屯乡,占家禽养殖总量的44.02%;羊主要集中在蓼堤镇、城关回族镇、潮庄镇、河集乡、董店街道、匡城乡,占羊养殖总量的58.36%。
2.3.2污染防治现状
“十三五”期间,睢县积极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池、贮粪棚等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得以持续规范化建设。
(1)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的主要清粪方式
畜禽规模养殖场以干清粪为主,生猪采用干清粪比例为99%,水冲粪比例为1%,肉牛采用干清粪、垫料工艺比例为98%、2%,奶牛、家禽、羊均采用干清粪。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中生猪、家禽的清粪方式主要为干清粪,部分畜禽养殖户采用水冲粪的方式清理粪污,牛、羊均采用干清粪。
(2)畜禽粪污处理主要模式及设施类型
目前睢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100%。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固体粪污处理方式以贮粪棚堆肥发酵为主,液体粪污处理多为贮存池厌氧发酵,粪污经发酵处理后交由种植户还田利用,粪污贮存设施均进行了防雨、防渗、防溢流处理。睢县部分养殖户建有粪污贮存池、贮粪棚等设施处理养殖粪污,但存在与养殖规模不匹配的问题。还有部分养殖户未采取任何粪污处理措施,畜禽粪污直接由周边村民拉走肥田。
(3)畜禽规模养殖场臭气治理设施配备及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
睢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目前仅采取合理设计日粮、控制饲养密度、及时清粪、在恶臭产气区域喷洒除臭剂、进行场区绿化、粪污贮存池加盖密闭等措施进行臭气治理,均未对恶臭气体采取末端收集治理措施。睢县有1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年处理病死猪15万头,能够满足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需要。
(4)禁养区划定情况
根据《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睢政办[2020]4号)可知,全县共划定了38个禁养区,面积约53.3km2,包括睢县县城建成区、镇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区域。近年来,睢县加大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积极开展禁养区排查整治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搬迁关闭工作。
(5)粪污产生量
2020年睢县畜禽养殖存栏为72.26万头(猪当量),固体粪污产生量为56.28万吨,液体粪污产生量为22.58万吨;COD的产生量为8.66万吨,NH3-N产生量为0.08万吨,TN产生量为0.47万吨,TP产生量为0.14万吨。目前睢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0%(以氮元素核算)。
2.3.3种养结合现状
(1)种植总面积、作物类型及面积占比
睢县土壤类型为潮土,有机质含量15.2%,土壤肥沃,发展农业条件优越。2020年睢县种植(复种)总面积137259.67公顷,其中小麦57409公顷,占比为41.83%;玉米41341公顷,占比为30.12%;红薯1419公顷,占比为1.03%;豆类2261公顷,占比为1.65%;经济作物12483.5公顷,占比为9.09%;蔬菜19578公顷,占比为14.26%;瓜类2768.17公顷,占比为2.02%。依据睢县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测算结果,城关回族镇养殖量接近土地承载量,可用于消纳粪污的土地量少,其他乡镇可消纳土地相对较多。
(2)种养结合基础条件及现状
近年来,睢县高度重视畜牧业生态化发展,不断建设完善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发展模式。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均与种植大户、农业生态园、农户签订有畜禽粪污消纳协议,基本实现了农牧结合的发展模式。目前睢县铺设沼液消纳管网6980m,协议消纳面积为8.04万亩,商丘禾润利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建成两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年生产有机肥6万吨。
(3)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现有粪肥消纳土地配套情况
根据《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指南》核算,规划期内62家规模养殖场理论上需新增1.76万亩消纳土地面积。部分规模养殖场理论上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是因为实际养殖量未达到设计量,部分规模养殖场粪污全部外售,仅有少量冲圈废水处理后还田利用。部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虽配备了粪污贮存设施,但是大部分容积与养殖规模不匹配,养殖粪污就近消纳,粪肥消纳土地达不到轮作要求,未配备相应的粪肥田间施用设施。
2.3.4存在问题
(1)畜禽规模化养殖率需提高,养殖业布局不合理
睢县畜禽规模化养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畜禽养殖户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既不利于区域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又增加污染防治、防疫等方面监管难度。城关回族镇养殖规模接近当地环境承载力,畜禽粪污消纳与资源化利用压力较大。
(2)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有待完善
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在粪污源头减量化上防控不足,存在未使用节水型饮水器、雨污未分流等问题,粪污处理设施与养殖规模不匹配,大型规模养殖场基本没有配套末端臭气收集治理设施,增加了污染物的排放。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不规范,仍有部分养殖户没有粪污处理设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用于农田施肥,养分利用率低。大部分畜禽养殖户雨污未分流。
(3)种养结合存在困难,粪污科学利用水平不高
种养结合还有差距,粪污运输车辆、粪肥施用车辆少,田间储存设施少,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尚未解决。畜禽粪肥施用时多为液态肥漫灌、固体粪肥人工抛撒等粗放还田方式,养分损失大。区域内有机肥厂盈利能力不足,粪污运输成本高,部分畜禽养殖场(户)不愿意将粪污交由有机肥厂处理,使得粪污科学利用水平不高,导致有机肥生产企业生存能力较弱。
(4)台账管理制度不健全,环境监管能力亟需提升
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刚建立,普遍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也尚未开展针对台账规范性的检查。畜禽养殖户环境管理水平较低,未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账,且现行法规针对非规模养殖环境执法依据不足,执法存在一定困难。

3规划目标

3.1规划目标

睢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目标见表1。

1   睢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目标

序号 指标 现状值 2025年目标 指标类别
1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 100% 约束性
2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0% 83% 约束性
3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 100% 预期性
4 大型规模养殖场氨减排比例 / 削减5% 预期性
注:*以氮元素核算,与省级指标保持一致。

3.2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

3.2.1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

根据《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3877-2021),2020年各乡镇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统计数据,土壤氮磷养分等级按照二类地,粪肥替代比例按50%,进行土地承载力计算。睢县在土地生态系统可持续运行的条件下,区域内耕地、园地、林地等所能承载的最大畜禽存栏量为374.47万头(以猪当量计),土地承载力R/A为5.18(以氮计)。
睢县R/A≥5的乡镇为平岗镇、周堂镇、蓼堤镇、西陵寺镇、尚屯镇、河堤乡、董店街道、涧岗乡、匡城乡、凤城街道;1.2≤R/A<5的乡镇为长岗镇、潮庄镇、后台乡、河集乡、孙聚寨乡、白楼乡、白庙乡、胡堂乡、尤吉屯乡;1≤R/A<1.2的乡镇为城关回族镇。

3.2.2水环境承载力测算

依据《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办法(试行)》,统计2020年睢县行政区域内主要市考河流水质达标情况,计算得到睢县主要河流环境承载力。惠济河Rc值为92%>90%,处于未超载状态。

3.3目标可实现性分析

3.3.1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十三五”期间,睢县成立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整县推进等项目的实施带动,截至目前睢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经达到100%。“十四五”期间,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对粪污处理设施需要完善的规模养殖场进行升级改造;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配建粪污贮存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因此,到2025年睢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的目标是可实现的。
3.3.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
“十三五”期间,睢县逐步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80%。“十四五”期间,通过采取完善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拓宽粪肥还田利用渠道、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加强科学还田监管等措施,2025年睢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可达到83%以上。

3.3.3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 100%

国家、省、市均印发了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的相关文件,睢县农业农村及生态环境部门也加大了对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台账的宣传监管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建立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要求企业及时准确记录粪污处理、粪肥施用情况,做到粪肥去向有据可查。同时将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检查作为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并采取强力措施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做好警示宣传,让从业者积极配合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工作。综上,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100%的目标值是可实现的。

3.3.4大型规模养殖场氨削减5%

全县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尚未开展末端氨气收集治理,氨减排指标作为“十四五”农业污染防治攻坚战预期性指标,“十四五”期间,睢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落实国家及省级氨减排的相关要求,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采取安装氨气收集治理设施、固态粪肥堆场由开放式变为封闭式等措施。综上,大型规模养殖场氨削减5%的目标是可实现的。

4、主要任务

4.1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4.1.1优化区域空间布局,提升规模养殖水平

调整产业结构,近郊地区严格控制传统的中小规模畜禽养殖,重点发展高端畜禽种业、现代化养殖场和畜牧二、三产业。调整区域布局,着力引导畜禽养殖生产逐步向养殖优势明显的周堂镇、蓼堤镇、西陵寺镇、尚屯镇、河堤乡、董店街道、涧岗乡、匡城乡等乡镇发展。鼓励发展产业化、生态化、现代化、规模化养殖,引导现有畜禽养殖户发展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能够充分、合理的利用资源,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和畜产品产出率。
城关回族镇现存饲养量接近本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应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户)的数量和规模,通过减少畜禽存栏量、新建粪污处理设施、增加粪污外售量等措施,确保该区域做到种养匹配,不超载,或引导养殖场(户)异地搬迁到有环境承载能力且符合选址条件的区域内。

4.1.2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求

根据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禁养区划定情况、“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等实际情况,确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为城关回族镇、长岗镇、河集乡、孙聚寨乡、白楼乡、白庙乡、胡堂乡。在城关回族镇、长岗镇、河集乡、孙聚寨乡、白楼乡、白庙乡、胡堂乡等乡镇,稳定现有畜禽养殖规模。鼓励已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进一步扩大处理能力,降低环境污染风险。粪污处理设施未配套的畜禽养殖户,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环保不达标的养殖户,要引导其退出养殖,转产转业,有养殖意愿且具备建设条件的,要引导其加快配建,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污染防治。
学习借鉴内乡县模式,规范治污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污染防治和粪污利用主体责任,必须配套建设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4.1.3巩固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

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要求,禁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巩固禁养区关闭或搬迁工作成果,夯实属地管理,开展常态化排查,防止反弹。到2025年,形成较为合理的畜禽养殖业空间布局。

4.2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

4.2.1源头减量设施

合理配置饲料,推广低蛋白日粮,降低氮排泄量,减少氨排放和臭味产生。规范饲料添加剂及兽药使用,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加强用水管理,支持现有规模养殖场完善节水管理措施,推广节水型自动饮水器改造。鼓励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依据场内现状开展干清粪、垫料等清粪工艺改造、雨污分流改造等工作。养殖圈舍尽量采用高压冲洗设备冲洗,减少冲洗废水的产生,降低治理成本。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采用干清粪工艺、节水型饮水器等源头减量措施,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雨污分流措施。

4.2.2粪污及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河南省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鼓励规模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粪污处理利用方式,对粪污堆肥设施和液体粪污贮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做到设施规模和还田利用间隔时间相匹配。通过综合治理资金以及社会资本投入,推动畜禽养殖户主动配合,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粪污贮存设施,杜绝粪污横流、乱堆乱放现象发生。已委托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的,可只建收集暂存设施。
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加强恶臭气体治理,对恶臭发生源采取密闭、围挡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扩散。大型规模养殖场应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过程的关键环节,采取场所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扩散,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在排风机外侧安装喷淋装置、生物除臭等治理措施。
4.2.3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积极申请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进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合理配置粪污运输罐车,及时收集粪污,同时改善还田方式,采用撒肥机、田间储存池等设施,科学还田,最大程度的利用粪肥养分。引导发挥市场化机制,探索建立村镇畜禽养殖粪污收运系统,鼓励个体经营者参与资源回收产业链条对周边分散的畜禽养殖场(户)粪便进行集中处理。

4.3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4.3.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总体原则

以养殖场(户)产生的粪污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为目标,按照一场一策要求,逐户制订有效技术方案,加强技术指导,推动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要充分利用第三方参与畜禽粪污的田间利用,积极申请并利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在胡堂乡、周堂镇、尤吉屯乡、潮庄镇建设田间试验点,引导资源化利用,持续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

4.3.2优化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模式

睢县自有消纳土地面积充足,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优先采用粪肥还田利用模式和低成本、低排放、易操作的粪污处理工艺,以养分平衡为核心,完善粪污收集-贮存-转运-利用体系,因地制宜制定年度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
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结合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模式处理利用畜禽粪污。鼓励有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采用干湿分离模式,污水进入污水贮存池,经厌氧菌发酵降解粪污中污染物,产生的粪水经无害化处理后供给农业利用。粪渣、干粪堆存发酵后,可直接出售或用于生产有机肥。当畜禽养殖场(户)周边粪污消纳土地不足时,将固体粪污委托处理,通过与有机肥厂、专业沼气工程企业、社会化粪肥服务机构、果菜种植基地、种植企业或合作社等第三方签订用肥协议,确定种养两端粪肥产用合作关系。液体粪污经发酵处理后施用于附近农地。畜禽养殖场(户)应根据畜种、饲养工艺和环境承载力的不同,科学选择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渠道。

4.3.3科学合理开展粪肥还田

把好堆肥质量关,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规范粪污贮存堆沤或厌氧发酵,保障堆沤时长,确保深度发酵腐熟。科学指导粪肥还田数量、时间、方法和替代化肥比例,避免超量施用。固态粪肥宜作为基肥施用,施用时根据作物类型采用撒施、条施(沟施)、穴施、环状施肥等方式。液态粪肥可作为基肥或追肥施用,宜采取喷施、淋施、滴灌施、注射施、机械深耕等方式,避免传统地面漫灌利用率低,易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注意施肥时间,露地施用时应避开雨天。

4.3.4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

加快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市场,建立粪污收集、转运、处理、利用社会化运营网络体系,构建可持续运行机制。通过项目支持、资金补助、用地协调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大对现有有机肥厂的扶持力度,对周边畜禽养殖场开展调查,尤其是粪污处理贮存设施不满足要求的养殖场(户),及时将粪污送至有机肥厂,保障有机肥厂粪污来源。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对粪污转运和施用还田环节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增强有机肥生产、施用企业的生存能力。

4.4完善台账管理制度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让养殖场(户)树立粪肥台账记录的自觉性,提高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规模养殖场按照要求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记录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并于每年年初及时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定期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记录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逾期不提供台账资料的,依法督促整改。相关部门于每年年初将当年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与上一年台账整理后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结合实际,逐步推行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

4.5强化环境监管

4.5.1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退出

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以资源化利用为粪污处理方向的,还需具备相应的粪污消纳利用土地。审批部门严格审批,对选址、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不合规的项目不予审批。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并根据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依法进行登记管理,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4.5.2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

定期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核查,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利用的养殖场(户),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将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等内容的抽查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和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全过程监管。畅通12369环境信访举报途径,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利用无人机、遥感等手段开展畜禽养殖场(户)环境监管,探索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
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共享畜禽养殖及日常管理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定期将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品种、规模及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及时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生态环境部门向同级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定期通报畜禽规模养殖场“环评”和“排污”办理情况。开展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环境管理情况等方面督导检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监管。

4.5.3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睢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环境风险管控。鼓励实施粪污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探索建立畜禽粪污还田监测制度,开展畜禽粪肥施用长期定位监测试验,及时掌握粪污养分和有害物质含量,加强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的环境污染风险的预警与防范。

5、重点工程

为实现“十四五”期间睢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开展的重点工程见下表。

2  重点工程

项目类型 建设内容 完成时限
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睢县养殖场(户)设施升级改造、配建工程 2021-2025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长岗镇、河集乡、孙聚寨乡、白楼乡、白庙乡田间配套工程 2023-2025
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尤吉屯乡、周堂镇、胡堂乡小麦底施粪肥试点;潮庄镇芦笋追施粪肥试点 2023-2025
 监管体系建设 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常态化环境监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开展抽查工作。加强环境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完善执法、取证、采样等专业化监管设备,提高执法和装备配备水平。构建睢县畜禽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3-2025

5.1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提升工程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需求,以10家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改(扩)建贮粪棚和贮存池等粪污处理设施。以20家典型养殖户为重点,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开展雨污分流改造、粪污密闭式贮存或采取围挡措施等工作。

5.2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根据各乡镇养殖场(户)分布情况,以个别村庄养殖密度较高的长岗镇、河集乡、孙聚寨乡、白楼乡、白庙乡等乡镇为重点,每个乡镇选取1个试点村,每个村配置运输罐车1辆、固态肥撒肥机2台、液态肥撒施机2台,田间储存池1座,促进种养循环的实施。

5.3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积极申请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探索建立“养殖场(户)-粪肥服务主体-种植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第三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财政按有机肥施用量和面积给予奖补。
田间试验点建设:胡堂乡、周堂镇、尤吉屯乡三个乡镇优质小麦种植区,面积10万亩;潮庄镇芦笋种植区,面积0.8万亩。有机肥效果监测点建设:小麦粪肥项目区监测点、芦笋粪肥项目区监测点。

5.4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常态化环境监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开展抽查工作。加强环境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完善执法、取证、采样等专业化监管设备,提高执法和装备配备水平。构建睢县畜禽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

6、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1投资估算

十四五期间,睢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投资合计1890万元。详见表3。

3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工程内容 总投资
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10家粪污处理设施需升级改造的规模养殖场,改(扩)建贮粪棚和贮存池等粪污处理设施,节水设备改进工程 300
20家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不齐全的畜禽养殖户,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开展雨污分流改造、粪污密闭式贮存或采取围挡措施等工作 160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长岗镇、河集乡、孙聚寨乡、白楼乡、白庙乡田间配套设施设施建设 300
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尤吉屯乡、周堂镇、胡堂乡小麦底施粪肥试点;潮庄镇芦笋追施粪肥试点 1000
 监管体系建设 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常态化环境监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开展抽查工作。加强环境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完善执法、取证、采样等专业化监管设备,提高执法和装备配备水平。构建睢县畜禽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 130
合计 1890

6.2资金筹措

规划建设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工程、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申请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监管体系建设工程,总投资1890万元。项目资金以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自筹为主,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补贴为辅。

7效益分析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可明显降低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创造较高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7.1 环境效益

畜禽养殖污染物通过治理和综合利用,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实现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通过规划各项重点工程的实施,能够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进而改善区域整体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各类政策补贴积极的引导、带动,提高养殖场(户)自法治污减排的积极性,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逐步走向生态养殖。 

7.2 经济效益

规划实施后将为睢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条件带来效益,但由于规划影响范围较大,影响面广,有些效益的价值量和影响程度很难计算或不能定量。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化,能够促进睢县畜禽养殖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在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技术引导示范、推行清洁养殖方式等措施的同时,也将促进畜禽养殖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产业链的有效延伸,将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拓宽创收渠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农民致富。

7.3 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推动畜禽养殖粪污进一步收集和有效的处理处置,养殖场区环境得到改善,进一步减少了场区细菌、病原体、蚊蝇的数量,进而减少了消毒杀菌及抗生素等药物的投入,提升畜禽产品品质,为社会公众提供健康保障。同时将有效提升地区生态环境污染协调控制能力,减少畜禽养殖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极大改善各养殖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和谐。

8、保障措施

8.1 组织保障

成立睢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各乡镇政府、街道和五河湾示范中心作为本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种养结合的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指导与服务;县农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技术指导服务;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睢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技术指导服务,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负责禁养区划定调整,开展畜禽养殖活动的环境保护执法,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检查验收并出具证明材料,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养殖场(户)依法查处。

8.2 政策支持

加大对种养结合生态养殖项目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种养结合的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型规模养殖场氨减排以及畜禽养殖环境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金投入机制,支持金融部门为实施主体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购买设备、机械等提供优惠贷款资金支持,吸引第三方社会主体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结合我县财政实际,推动财政补贴、业主自筹、社会投入等多种资金支持政策落地,逐步建立财政、养殖场(户)、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保障。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积极落实设施用地政策。

8.3 技术保障

推广符合我县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县畜牧服务发展中心要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和运行维护、实用技术等知识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座谈和从业人员培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实现畜禽污染防治领域的科学防污、技术治污,为畜禽养殖场提供污染治理的技术支持。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开展示范工程建设,通过打造示范工程或样板,增进技术交流,总结经验,稳步推广,不断提高全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防治水平。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睢县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睢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睢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睢县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睢县网联系。
电话:13837022828 电子信箱:sxwlk@163.com sxwangfangyong@163.com